全域旅游将迎一揽子财政金融支持
全域旅游将迎一揽子财政金融支持投融资创新机制基本成型,资本或加速抢滩市场
全域旅游正成为旅游供给侧改革的重要突破口。8日上午,新组建的文化和旅游部正式挂牌。而数据显示,清明假日期间,全国共接待国内旅游总人数1.01亿人次,同比增长8.3%;实现旅游收入421亿元,同比增长8.0%。其中全域旅游供给充分,假日旅游市场既保持了量的增长,又实现了质的提升。
《经济参考报》记者从多个渠道获悉,2018年是全域旅游发展关键年,从中央到地方,多项扶持政策近期密集落地,一揽子财政和金融支持政策呼之欲出。除了地方财政将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外,还将创新旅游投融资机制。比如,设立旅游产业促进基金,将部分旅游资源进行资产证券化,依托股权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积极推广PPP模式,支持旅游企业直接上市融资,引导更多资金进入全域旅游项目。
中央层面,2018年伊始,原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印发了《关于2018中国旅游主题年安排的通知》,确定2018年为“美丽中国-2018全域旅游年”。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发展全域旅游,不断提升旅游业现代化、集约化、品质化、国际化水平。
地方层面,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发展委近日透露,从今年起,将实施全域旅游发展三年行动,争取2018年成为全国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到2020年,成功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20个和自治区级全域旅游示范区30个。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国已有两批500多家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有海南、宁夏、陕西、贵州、山东、河北、浙江等7个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据悉,预计今年国务院还会组织验收一批试点项目。
全域旅游的快速发展离不开资金支持。上述指导意见提出,要通过现有资金渠道,加大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入力度,鼓励地方统筹相关资金支持全域旅游发展。
原国家旅游局规划财务司发布的《全域旅游发展报告2017》(以下简称“报告”)显示,我国全域旅游政策框架中包括每年财政投入旅游发展资金不低于 3000万元,并根据财政收入状况逐年递增;整合交通、发改、林业、农业、水利、城建等部门扶持资金,向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项目倾斜等内容。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王志刚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发展全域旅游需要大量资金投入,这些投入不能仅靠地方财政,还需要从资金支持上进行改革创新,这就需要借助一些市场化机制。
设立旅游产业促进基金并实行市场化运作,设立旅游投融资平台公司,促进旅游资源资产交易和市场化配置,引导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等进行投资就是重要的手段。事实上,不少地方此前已经积累了一定经验。上述报告指出,在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中,65%的创建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设立了旅游产业发展基金,或利用财政资金引导社会资金成立旅游产业发展基金,或鼓励大型旅游企业成立旅游产业发展基金。43%的创建单位成立国有“投融资平台”,发挥地方性金融机构的作用。
厦门大学宏观经济研究中心副教授王燕武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首先,国家层面,相关部门需要共同研究支持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的具体政策和扶持措施,从财政扶持、税收优惠、投融资模型等方面出台相关细则;其次,要整合城镇化、环境保护治理、新农村建设、特色小镇、交通基础设施、休闲农业等多方面的财政扶持资金,设立全域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专项资金,加大对区域性休闲旅游和旅游扶贫的投入;三是要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支持旅游企业上市直接融资,推进PPP的投融资模式,创新使用债务融资工具,开展景区门票收费权、项目特许经营权抵押等资产证券化的融资方式,利用相关产业发展基金、商业银行贷款,发展互联网金融,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域旅游项目的融资支持。
不过,王志刚表示,在创新旅游投融资机制过程中,要避免出现一些隐性债务风险。目前财政部门正在加强债务风险管控,涉及一些变相举债,包括政府的各种隐性担保和过度承诺。
如是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朱振鑫也认为,由于财政部此前出台了一系列文件规范债务,地方政府提供隐性担保基本不可能了。“如何完成全域旅游项目的市场化融资,还需要一系列配套优惠政策。此外,旅游资产交易关系到投资机构的退出,在依托地方性股权交易平台方面,也应有相关的政策支持。”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PPP研究所专家卓识建议,在推进PPP模式的投融资过程中,对于文旅项目中公益性部分可通过预算列支的方式给予项目合规性资金支持,在项目中产生出让土地的地方政府所属收益部分,可进行基金预算的相关列支,对于项目进行支持。
业内人士分析称,在一揽子财政金融扶持政策之下,各级政府财政资金或优先投向全域旅游相关项目中,相关企业也将不断跟进投资旅游市场。